35歲前,怎樣規劃職業生涯?
來源: Jobsdb
在求職的過程中,有人會覺得自己不知道想要做些什麼,只要有僱主聘請就先安定下來試試。大部分這類人在不久後就會發現,自己其實不適合這份工作,勉強工作了半年後就重新尋找目標,卻又用同一心態找下一份工作。
面對自己的生涯規劃,如果沒有明確的目標,就可以透過「三環法」去規劃。在找新工作時,反思一下「自己想做的事(Want)」、「可以做到的事(Can)」及「一定要做的事(Must)」,然後在重疊中找到合適的工作。
「自己想做的事(Want)」
第一環著重個人的價值觀,在過去經驗中思考出自己想做的事情,再具體明確表示出來,例如想想有什麼事情會為你帶來很大滿足感。當然,事情一定要具體而且可以實行的,過分抽象「離地」的目標只會阻礙你去實現夢想。
「可以做到的事(Can)」
第二環是個人的強項和能力,除了一些證書紀錄的技能,還可以舉出軟技能,例如有影響力、具分析思考能力。認清自己能力,日後再針對性地進行強化。
「一定要做的事(Must)」
第三環是最接近現實的一環,包括了自身的責任和義務。出來社會工作不多不少需要考慮到家庭,這裡列出的項目應該是個人的底線,例如工作時間會否與家人相聚時間重疊,更深一層更可能是想到怎樣貢獻社會。
在三環中找到重疊的地方,重點為它作出強化,將來會更加得心應手。職場年資尚淺、經驗或能力不足,雖然令到三環重疊的位置變得小。但隨著選對了工作,努力地進行強化,將來你便會在工作的同時實踐你的夢想。